创建对象

在【创建】面板中可以创建 7 种对象,分别是【几何体】、【图形】、【灯光】、【影机】、【辅助对象】、【空间扭曲】和【系统】

(视口区域和命令面板(界面介绍))

选择对象方法

1.拖动鼠标时所定义的区域类型由“按名称选择”按钮右侧的“区域”弹出按钮设置。您可以使用五种类型的区域选择之一

2.矩形区域拖动鼠标以选择矩形区域。

3.圆形区域拖动鼠标以选择圆形区域。

4.围栏区域通过交替使用鼠标移动和单击(从拖动鼠标开始)操作,可以画出一个不规则的选择区域轮廓。

5.套索区域拖动鼠标将创建一个不规则区域的轮廓。

6.绘制区域在对象或子对象之上拖动鼠标,以便将其纳入到所选范围之内。


使用按名称选择

主工具栏上,单击“按名称选择”按钮,打开“从场景选择”对话框。默认情况下,该对话框列出场景中的所有对象。

所有选定的对象会在列表中高亮显示。使用鼠标高亮显示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对象。要选择多个对象,。单击“确定”进行选择。 对话框关闭,并且选定对象。